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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社会实践管理规范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点击: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8:0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会实践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必修课,是大学生进行实践锻炼,自我教育的重要环节。我院十分重视从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规范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进行,维护参与者的身心健康,促进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2012 1 号)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学国家教委教学19927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南大学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团队。


第二章 队伍组织


第三条 计算机学院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公布社会实践活动的招募信息,并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选拔和组建参与队伍。设立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活动指导方针、审核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等。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个人必须告知家长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详细行程安排,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

第三章 活动准备

第四条 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包括人员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保障参与者的安全,并召开安全教育大会。

第五条 学院在团队实践外出前了解每位同学暑期社会实践意向,并组织学生填写《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承诺书》,汇总后报校团委备案。

第六条 实践团队成员须主动与家长说明本人的实践地点和时间,填写《中南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家长知情书》,签名后以班级为单位交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活动开始前,学院应组织队伍对实践地点进行摸排,了解当地情况,申请对方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及指导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第八条 学院提供必要的物资和经费支持,确保活动所需资源的充分准备。


第四章 队伍管理


第九条 指导委员会将提供参与队伍成员的组织指导和培训,明确队伍纪律,同一社会实践团队的所有成员原则上应统一行动,非特殊情况禁止私自行动。

第十条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汇报机制,实行一日一报制度,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应登记好队伍人员动向,并做好队员安全及跟踪工作。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手机应当24小时保持畅通。

第十一条 根据参与者在活动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激励积极参与。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


第十二条 制定社会实践活动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预案指导,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报告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 建立危机公关机制,与学校相关部门和媒体进行有效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学院声誉和参与者利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有共青团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更新和完善。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共青团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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