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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计算机学院出国(境)办理流程

来源: 点击: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5:51


一、计算机学院在职职工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等相关情况,请申请人如实完成《中南大学在职人员因私出国()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给人事秘书进行报备,经学院完成审批后,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表并进行行前教育,申请表由申请人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开具签证用的在职回聘证明,领取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假期外的因私出国(境)按事假办理,申请人应按薪酬与福利办公室要求办理事假备案后,方能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

1.中南大学人事处—服务指南—师资培养—出国(境)相关表格,下载《中南大学在职或备案人员因私出国()申请表》,如实填写(注:1.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表》请咨询人事秘书;2.涉密人员还需走其他相关审批)

2.按照表格流程,依次做好:

a本人安全承诺签字(注:《申请表》第二面)、学院进行行前教育签字(注:《申请表》第二面);

b学院回访工作人员签字备案、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c分管院领导、纪委、组织部审批(处级以下干部,不需审批)

d保密办审批(非涉密人员,不需审批)

e携经学院审批后的请假条,到薪酬办(二办341-1室,电话:0731- 88879049)审批(节假日出行,不需审批)

f携本人护照号到人事处办理《在职、收入、回聘证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签证者,不需携带护照号)

g人事处审批(一办304-1室,电话:0731-88876082)。

二、因公出国(境)

因公出国(境)学术交流、国际会议、公派访问学者等,请前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中南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报表》并如实填写,按表中流程完成审核后,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

1.短期因公出国(境)

因公出国(境)三个月以下或由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派出审批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审批流程详见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

2. 三个月及以上且非国际交流合作处派出的出国(境)人员需下载《中南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报表》(审批流程同上)、《中南大学在职职工出国(境)合同书》(合同采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一份个人存档,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师资管理办公室存档。下载见人事处下载专区相关表格)。

三、归国报到

出国(境)人员按期回国后,应在一周内向学院及学校报到销假。同时由人事秘书对该职工进行回国回访,回访表格学院留存被查。公派访学人员还应下载《中南大学出国留学、访问、进修人员回国报告书》(在人事处—服务指南—师资培养—出国(境)相关表格)并如实填写,交学院签字盖章后,携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签证页、有出入境章的护照页)、访学单位导师证明函前往师资管理办公室报到销假。

 

学院人事秘书(兼回访工作人员):崔芳(计算机楼307,电话:8883665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信息楼 联系方式:0731-8883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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