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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志愿者招募制度

来源: 点击: 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5: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志愿者招募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学院建设及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专业化建设,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章适用于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组织实施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招募工作,涵盖但不限于院级活动、社区服务、公益项目等志愿服务范畴。


第二章 招募条件

第三条 基本要求

(一)本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二)具备志愿服务精神,自愿参与公益事业。

(三)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基本素养。

(四)优先录用条件:有志愿服务相关经验者予以优先考虑。


第四条 招募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尊重学生主观意愿,倡导基于个人兴趣与服务热忱的自主参与。

(二)公平性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机制,保障全体符合条件者享有平等参与权。


第三章 组织单位与职责

第五条 招募组织

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六条 职责范畴

(一)负责统筹规划与组织协调全院志愿者招募工作,制定招募计划及实施细则。

(二)建立校内外志愿服务需求对接机制,明确服务项目的目标定位、实施周期、服务场域、受众群体及志愿者数量、资质要求等核心要素。

(三)构建全媒体信息发布体系,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志愿者联络群等平台实施精准化招募宣传。

(四)负责志愿者报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审核,确定最终入选志愿者名单。

(五)完善招募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效能分析及流程优化。


第四章 招募流程

第七条 需求确定

(一)计算机学院团委青志协主动与校内外志愿服务需求方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志愿服务项目的战略目标、实施内容、周期规划及服务对象特征。

(二)根据需求分析结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志愿者招募规模、专业资质、技能水平、服务周期等准入标准。


第八条 宣传动员

(一)线上宣传: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标准化招募公告;制定激励政策,通过班级学生干部实施组织化动员。

(二)线下宣传:设置标准化招募公告栏;定期举办志愿服务成果展,强化价值引领。


第九条 报名受理

(一)通过官方志愿服务联络群发布标准化招募公告,明确岗位职责、资质要求、服务细则等核心信息。

(二)申请人须通过指定电子表单提交完整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住宿信息、联系方式等数据。


第十条 资格审查

(一)根据招募岗位要求,对报名学生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个人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是否准确无误。

2、 是否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如专业背景、技能水平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和态度,是否具备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建立申诉复核机制,对未通过审查者出具说明。


第十一条 录用通知

正式确定志愿者录用名单后,院团委青志协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QQ群等方式通知录用志愿者,告知其后续安排、服务项目启动时间、集合地点等重要事项。


第五章 权利义务规范

第十二条 志愿者权利保障

(一)自主选择权:依法享有服务项目及岗位的自主选择权。

(二)知情保障权:全面知悉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风险要素及保障措施。

(三)建议监督权:参与志愿服务工作过程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荣誉表彰权: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志愿者,享有参与各级志愿服务评优表彰的平等权利。


第十三条 志愿者义务规范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志愿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维护学校和学院的良好形象。

(二)履行服务承诺:志愿者应按照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认真履行服务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任务,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或敷衍了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或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尊重服务对象: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意愿和隐私,不得歧视、侮辱、伤害服务对象;充分关注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四)保护信息安全:志愿者应保守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工作机密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妥善保管志愿服务活动中涉及的文件、资料、设备等,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



第六章 志愿时长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 志愿时长公示

志愿服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本次活动的志愿时长。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向院团委青志协反映,院青志协将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志愿时长管理

建立完善的志愿者服务记录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姓名、学号、志愿服务内容、志愿活动时长。志愿时长将作为评优评先及各类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退出机制

第十六条 正常退出

(一)志愿者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参与志愿服务或其他合理原因,决定退出时,需提前至少24小时向学院团委提交退出申请。申请中应详细说明退出原因。

(二)院团委青志协在收到申请后,及时与志愿者沟通确认,并重新招募符合要求的志愿者。


第十七条 强制退出

(一)对于违反志愿服务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或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志愿者,院青志协有权强制其退出志愿服务,并在学院内部进行通报。

(二)被强制退出的志愿者,不得再以计算机学院志愿者身份参与任何志愿服务活动;如对学校、学院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解释权

本招募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第十九条 制度修订

学院团委青志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政策以及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发展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度修订需广泛征求学院师生、志愿者代表以及志愿服务需求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与志愿者招募相关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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