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学院党委会会议精神,即日起开展学院公用房(含实验室)安全环保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查范围:学院所有公用房(含实验室)。
2、自查时间:10月25日---10月27日
3、自查内容:公用房(含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环境卫生等。
4、请各公用房(含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依据“用电、用水的安全标准及环保要求”(见附录)对本房间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排查。
5、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间。
6. 10月28日---10月30日,学院将对公用房(含实验室)安全环保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通报相关检查结果。
计算机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附录:公用房用电、用水的安全标准及环保要求:
一、用电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导则)和行业标准:
1、公用房(含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不得私自改装;电源插座须固定;
2、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不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和木质配电板;
3、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禁止使用有破损的接线板;
4、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
5、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不可使用接线板),用电负荷满足要求;
6、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二、给水、排水系统应布置合理,运行正常:
1、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水龙头、上下水管无破损;
2、各类连接管无老化破损(特别是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接口处)。
三、公用房(含实验室)环保要求:
1、房间环境应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
2、无废弃物品堆积;
3、不在实验室睡觉过夜,不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禁止吸烟、不使用可燃性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