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本学期2025年秋季学期学术成果材料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学术成果材料对象
拟于本学期申请毕业和学位的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
注:已取得满足学位授予标准学术成果的同学请按通知要求提交,未取得的暂不提交,待取得后联系研办。
二、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9月17日(下周三)上午8:30-11:30,潇湘校区信息楼422-1司老师处
三、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材料要求用订书机装订提交,请勿使用燕尾夹、回形针。材料清单如下:
1.学术成果情况表。请选择对应学生类别的学术成果情况表下载填写:【附件1:2016-2019级博士学术成果情况表】、【附件2:2020级-2022级研究生学术成果情况表】、【附件3:2023级-2026级研究生学术成果情况表】(英文版对应附件5、附件6、附件7)。《学术成果情况表》里关于“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条目”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从“毕业与学位”中查看“学位授予标准”并填写。《学术成果情况表》里研究生本人需就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亲笔签字,导师、专业方向负责人需审核相关材料后给出具体审核意见并亲笔签字。
2.学术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学术成果支撑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论文录用通知、论文见刊首页、论文发表期刊分类级别证明(以上三项为学术成果小论文必要支撑材料);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竞赛奖状;软件著作权证书;作者排名证明(若成果支撑材料中不包含作者排名信息,例:竞赛奖状)等。每项附件支撑材料首页请导师审核并亲笔签字确认。注:拟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请提供对应“学位授予标准”中相应条款要求的支撑证明材料。
注:拟用软件著作权作为学术成果申请毕业的专业硕士,请在学院收取学术成果材料时先提交【附件4:工程系统答辩申请表】,要求填写至“导师意见”栏并附登记证书等附件材料。待通过学院组织的工程系统答辩后(答辩安排另行通知)再提交《学术成果情况表》、【附件4:工程系统答辩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确保各项材料中导师、专家、专业方向负责人等签字和日期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