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团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四史”学习教育与社会实践深度融合,我校将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按照校团委关于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要求,学院分团委现将我院社会实践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实践时间
2021年7月-8月
三、实践地点
原则上在湖南省范围以内,“返家乡”专项团队可在团队成员家乡进行。
四、特别要求
所有实践项目的开展务必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线下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五、实践类别
今年社会实践分为党史学习宣讲实践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团、志愿公益服务实践团、国情社情观察实践团、参与基层治理实践团、“返家乡”专题社会实践团、专项实践等实践类别。各类别的立项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专项实践”由学工部等机构组织,届时请关注相关通知。
六、学分与经费
各校级立项团队将给予两千至三千不等的经费支持(具体附件1),认定2课外研修学分。院级立项,认定1课外研修学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立项提交时间
社会实践立项资料提交至队长所在学院。各实践类别的团队,按照附件1与附件2要求,在7月2日晚上12点前,将申报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实践类别-负责人姓名-负责人班级”,提交至邮箱csu_csetw@foxmail.com(团委官Q)。压缩包内各文件命名格式按社会实践群内通知命名。
请我院有意向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加入社会实践通知联络群:284779479。院团委将对社会实践团队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