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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 时间:2019年09月14日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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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各班级:

为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史建权

副组长: 师雷宏

工作组组长: 师雷宏

副组长:许宁、谢怀平

组员:戚红娇、欧阳松、辅导员、班导师、学生代表

二、评奖范围

此次评审对象为我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奖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方式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7〕6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7〕62号)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本次评定工作推荐名额按软件工程类(软件工程)和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大数据、信息安全、通信工程)两大类分配。

五、材料要求

1.请申请同学提前仔细查看评审办法、相关细则,严格要求,通过奖助学金系统(http://award.csu.edu.cn/)申报。软件工程类和计算机类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附件2。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交的纸质材料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两份个人签名,从系统导出)、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上交的纸质材料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两份,从系统导出)、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学生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书面证明。

4.各位同学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其中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必须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申报材料中学生须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学生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书面证明。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并予以通报批评。

5.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9月20日上午12:00前)按要求在系统上填报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于9月201800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主要事项

9月13日

学院、各年级下发通知

9月13日--9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上提出申请

9月20日下午18:00前

个人申请纸质版材料上交到各年级辅导员

9月21日--9月22日

由各年级辅导员在系统上完成审核,并由软件工程类专业初评小组和计算机类专业初评小组进行初评。

9月23日上午12:00前

专业初评小组将初评情况和相关纸质材料上交汇总至评奖评优专干老师

9月24日--9月25日

学院召开会议评定,确定学院最终推荐名单

9月25日--9月27日

学院推荐名单公示,听取意见

9月28日上午12:00前

材料汇总,上交学校审查

七、附加说明

1.本通知下发后,各年级、各班级务必按照软件工程类和计算机类两大类名额分配严格申报,严格按照各奖项章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2.同一个人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奖励项目,两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类奖励项目,特别突出者要求重复申报同一奖励项目的,必须单独提供上次获奖后至本次申请时间阶段内的突出优秀事迹和有关附件。

3.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提交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具体要求后续通知。

 

附件:1、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类)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

2、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类)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

3、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4、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5、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审核要点

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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