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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 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1:02


各位同学:

为了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激励作用,保证评优评奖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和《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要求,现对计算机学院2021年度各类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一、评审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计算机学院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史建权 邓晓衡

成员:雷皓、张韵仙、刘逸峰、陈司宇、孙龙志、刘华丹(20级硕士)、张浩嘉(19级硕士)、姚景(博士)、研究生班级班长

二、评奖范围

1.2017级直博生。

2.2018-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

3.2019-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

4.2018-2021级港澳台博士生、2019-2021级港澳台硕士生。

港澳台研究生的校长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定;国家设立的港澳台奖学金(简称港澳台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组织评定(具体要求见学工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要求:以上研究生需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者。即要求新生入学时和每年评定时,承诺学制内学习期间无工作单位且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得申报评定上述奖助学金);每学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及指导教师上报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未按要求全脱产或发现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取消下年度参评资格并收回上年度发放的奖助学金。

5.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硕士生。

2021级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在录取时已初步确定,不需在学校奖助学金系统报名申请,二级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招生办审核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到校情况及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作为审核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依据,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逾期未到将取消研究生新生的奖助学金,详情见“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登记的通知”。

2021级直博生按硕士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定,创新成果使用本科阶段的成果(本科阶段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021级硕博连读博士生按博士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定,创新成果使用硕士生阶段的成果(硕士阶段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6.以上年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仅限申请学业奖学金、助学金。

7.第七、八年级的医学八年制博士生,仅限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8.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6年,其中八年制博士生进入博士阶段后不超过5年)和硕士生(5年),仅限申请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三、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1.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及材料提交截止:9月17日晚24点

班级初审:9月18日-9月19日

学院初审:9月19日-21日

学院复核:9月21日-24日

学院评定:9月25日-27日

学业奖初审公示:9月28日

相关答辩:9月27日-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人

国家奖学金结果公示:9月30日

学校答辩及公示:10月

奖助学金发放:见学校通知

2.时间要求

各位同学按照学校《关于于开展2021-2022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要求,于9月15日-17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创新成果、在奖助学金系统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于9月18日将相关材料提交给班长,各班长于9月19日晚上24点前完成班级材料初审并提交给年级负责人。

2.材料要求

材料装订顺序如下(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需一式三份,其他奖学金一式一份):

1.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两份装订,一份单独提交学院)。

2.研究生成绩单

3.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4.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根据Webof Science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相关附件(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或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

5.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

以下材料单独和成绩单装订:

6.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信息表

7.计算机学院研究生评奖申请情况统计汇总表(学业奖)电子版。

3.过程要求

1.所有人须如实按要求提交材料,如有提交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当年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校所有评奖并按相关要求予以纪律处分。

2.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不可更改,不接收截止后提交的任何材料。

3.填写材料需谨慎,尤其是在研究生教务、奖助学金等系统操作过程中,如确认提交后,所填信息不可更改。

4.公示阶段,所有同学均可对相关内容提出异议,但须遵守评奖相关要求,不可恶意举报,如有相关行为,亦按“弄虚作假”取消评奖资格。

四、其他

未尽事宜以学院通知为准。

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 附件【评奖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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