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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 点击: 时间:2024年03月21日 11:57

为补充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力量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 第43号)、《中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中大党字〔2018〕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选聘5名兼职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硕士、博士),计算机相关学科专业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优先。

二、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德才兼备、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意愿和事业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意识,做事踏实认真,能够吃苦耐劳;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等及以上)者优先;

4.优秀研究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科研能力,学有余力,在完成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后能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生工作中,能够较好地处理兼职工作与学习科研的关系;优秀青年教师应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后能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生工作中,能够较好地处理兼职工作与科研教学的关系;

5.原则上可在岗时间1年以上。

三、选聘程序

1.报名。个人自愿申请。申请者填写《计算机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审批表》(附件1)、《计算机学院兼职辅导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文档(含个人简历表)在3月31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csu_slh@163.com;纸质申请一式两份交至新校区信息楼师老师处。

2.资格审查。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进行通知。

3.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等,设自我陈述与答辩环节。

4.公示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3到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兼职辅导员聘用审批手续。

四、管理考核与津贴发放

1.兼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和二级学院双线管理,学生工作部是兼职辅导员的主管部门,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直接负责兼职辅导员过程管理和工作考核。

2.兼职辅导员工作津贴在参照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适当上调后确定,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核定发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老师   电话:0731-88877769     地址:信息楼119

计算机学院

2024年3月21日

联系方式:0731-8883665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计算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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