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院最新发布《关于对超基本学制在读研究生学籍进行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6级及以前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已超过基本学制,2020年10月30日前没有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的研究生,将予以退学处理;
2017级硕士生已超基本学制,2020年10月30日前没有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的研究生,将予以退学处理;
其中,“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依据各学科各年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必须按期(基本学制内)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所有课程学习、培养环节的学分,包括博士生资格考试以及博士生、硕士生论文开题报告),且成绩合格。
已经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的研究生,必须于在学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
已经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未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可以申请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导师及二级培养单位认为确实不宜继续培养的、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的,由研究生本人主动提出退学申请(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学籍异动”-填写《退学申请审批表》)。
二、遵照研究生院通知,学院对超基本学制2013级-2016级(含2017级硕士生)研究生进行成绩清查,安排如下:
1.清查范围内尚缺“开题报告”成绩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按照学院网站公示的《本学期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进行。
2.清查范围内尚缺“资格考试”成绩的博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按照学院网站公示的《关于组织计算机学院2020年秋季博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进行。
3.清查范围内的研究生,需对照培养方案自查个人成绩;尚缺“学术交流与研讨”、“社会实践”及其它培养环节成绩的同学,对应的支撑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的每周五15:00-16:00点将送至研究生办公室(校本部计算机楼311-2)。